系所別 |
東亞語文學系碩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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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別 |
一般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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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名額 |
2(以教育部核定名額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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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
一、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主修日語(韓語或越南語科系)或其他 科系具日語(韓語或越南語)能力者之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 二、不接受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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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時間 |
●107年11月10日(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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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 試 項 目 |
第一階段 |
資料 審查 (50%) |
項目 |
一、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須含名次或另附名次證明;轉學生須包 含轉學前之成績)。 二、彌封推薦函二封。 三、自傳與讀書計畫,以日語(韓語或越南語)撰寫,各1000字 為限。 四、日語(韓語或越南語)能力證明。 五、獎勵及有助審查之資料。 如:1.日語(韓語或越南語文)著作作品2.相關學科報告(須 具該任課教師簽名) 上述審查資料請準備一式三份,惟推薦函二封即可,請於完成報名手續後(107年10月26日前,郵戳日期為憑)以掛號郵寄至「81148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國立高雄大學東亞語文學系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研究所碩、博士班甄試審查資料」。 |
第二階段 |
面試 (50%) |
參加資格 |
報考本系碩士班之全體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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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績計算方式 |
一、資料審查成績Ð 50 % +面試成績Ð 50 %。 二、總成績滿分為 100分。 三、以上各單項原始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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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標準 |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1)面試成績(2)資料審查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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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規定 |
一、備取生遞補後如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系碩士班入學考試名額中。 二、本系不受理提前入學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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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系所聯絡電話:07-5919761聯絡人: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