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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碩士班招生資訊-碩甄報名

系所別

東亞語文學系碩士班

身份別

一般生

甄試名額

2(以教育部核定名額為準)

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一、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主修日語(韓語或越南語科系)或其他

科系具日語(韓語或越南語)能力者之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

二、不接受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甄試時間

●107年11月10日(六)  

第一階段

資料

審查

(50%)

項目

一、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須含名次或另附名次證明;轉學生須包

含轉學前之成績)。

二、彌封推薦函二封。

三、自傳與讀書計畫,以日語(韓語或越南語)撰寫,各1000字

    為限。

四、日語(韓語或越南語)能力證明。

五、獎勵及有助審查之資料。

    如:1.日語(韓語或越南語文)著作作品2.相關學科報告(須

    具該任課教師簽名)

上述審查資料請準備一式三份,惟推薦函二封即可,請於完成報名手續後(107年10月26日前,郵戳日期為憑)以掛號郵寄至「81148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國立高雄大學東亞語文學系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研究所碩、博士班甄試審查資料」。

第二階段

面試

(50%)

參加資格

報考本系碩士班之全體考生。

總成績計算方式

一、資料審查成績Р50 % +面試成績Р50 %。

二、總成績滿分為 100分。

三、以上各單項原始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錄取標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1)面試成績(2)資料審查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其他規定

一、備取生遞補後如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系碩士班入學考試名額中。

二、本系不受理提前入學申請。

備註

系所聯絡電話:07-5919761聯絡人: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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