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2大學部應屆畢業學生畢業資格審查審查事宜
一、注意事項及時程如下
|
辦理事項 |
日期 |
備註 |
|
各系儘速將畢業資格審查 表紙本轉交學生自審並指 導如何填寫畢審表 |
2月23日(一)~ 2月25日(三) |
敬請於開學三日內轉發,並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自審送並回系辦審查,以免影響相關權益。 學生自審時,如對必選修及跨系選修課程認定有疑義,請速與所屬學系討論; 校定共同必修與通識課程請洽通識教育中心(8282/8284); 英文畢業門檻請洽課務組(8222); 資訊檢定門檻請洽教學發展中心(8257); 其他問題請洽註冊組(8212)。 |
|
各系辦理畢業資格審查表 複審 (包括輔系、雙主修畢業資格審查表) |
2月26日(四) ~ 3月2日(一) |
系所進行實質審查時,如與學生自審結果不同或發現學生所修學分數不足,務請於3/2前與學生聯絡,並將連絡情形填寫於畢審表記事欄。 ※敬請於3/2前將各系複審完之畢業資 格審查表送至通識中心審查。 →為免通識中心審件不及致影響學生於 3/6加選結束前進行加選作業,建議 系所將已審核完畢之畢審單,分批送至 通識中心。 →由於開學時程及加退選時間緊迫,敬請 各系儘量協助配合,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
通識教育中心辦理共同必 修及通識選修畢業資格複 審 |
3月2日(一)~ 3月6日(五) |
通識教育中心進行實質審查時,如與學生自審結果不同或發現學生所修學分數不足,務請與學生聯絡並將連絡情形填寫於畢審表記事欄。 |
|
||
二、畢業資格審查各項分工內容如下:
|
審核單位 |
審核內容 |
|
各學系 (洽各學系辦公室) |
一、系必修課程。二、系選修課程。 三、跨系選修課程之認定及相關抵修之認定。四、其它學系自訂之畢業條件。 五、輔系/雙主修審查。 |
|
通識教育中心 (5919043/5919045) |
一、校定共同必修。 二、通識選修。 三、跨院選修課程可抵通識課程之學分。 |
|
教務處 課務組 (5919564) |
英文能力畢業資格門檻。 |
|
教學發展中心 (5919315) |
資訊檢定畢業資格門檻。 |
|
教務處 註冊組 (5919038) |
審查學生畢業總學分及各學系與通識教育中心所填之學生尚缺課程成績是否及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