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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級日/韓/越語Ⅰ及Ⅱ學分調整致學分不足之補修規定(112學年度前(含)入學者適用)


一、中級日/韓/越語Ⅰ及Ⅱ於113學年度入學起適用課程規劃表中,由4學分調整為3學分。

二、因課程學分數調整,目前三年級以上之同學(112學年度前(含)入學者),若未於大二時選修或修習通過,目前欲重修時會遇到學分不足之情形。

三、若有此情況之同學,不足之1學分應修習所屬組別二年級以上未修習過的選修課程補足

四、請三年級以上之同學自行檢視個人修課與學分狀況,如有因課程學分調整致學分不足之情形,應依上述說明辦理補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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