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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關113-1學雜費減免作業自113.05.31(五)至113.06.11(二)受理申請

一、 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日期自113年5月31日(五 )8:00至6月11日(二)17:00截止,舊生(含一年級學生)於每學期皆須重新提出申請,
        並請學生務必在期限內完成 線上申請 身份 證字號英文字母請用大寫輸入及繳交紙本資料紙本資料親自繳交或郵寄方式至學務處生輔組
       (81148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 700 號 ),逾期繳交或缺件者視同放棄申請。
二、 符合學雜費減免之學生應先辦理減免手續後,依該(減免後)額度辦理該學期就學貸款。
三 、減免類別 、額度、 應繳文件及申請步驟如附件資料。
四 、 敬請各系辦協助公告張貼此訊息,以確保學生權益 特此申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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