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關111-2學位考試申請事宜
111/2學位考試申請、舉行及成績繳交期限如附
- 申請時請檢附:
- 學位考試申請書
- 學位考試委員名冊
- 繳交成績時請檢附:
- 學位考試成績通知單正本
- 學位考試評分表正本
- 論文審定書影本
(經口委、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簽核,並載明正確之中、英文論文題目,若與申請書不同,最後將以審定書為主)。
若上述文件有任一缺漏者,將退件要求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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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學位考試申請、舉行及成績繳交期限如附
(經口委、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簽核,並載明正確之中、英文論文題目,若與申請書不同,最後將以審定書為主)。
若上述文件有任一缺漏者,將退件要求補齊。